:壹、新股破發的原因
對於新股頻頻破發的原因,市場普遍認為,市場低迷並非主要原因,高發行價和市盈率才是罪魁禍首。
在發行新股時,投資銀行可以同時扮演多種角色,包括保薦人、承銷商、財務顧問和股東。這種直接投資、保薦和承銷的多重作用,意味著利益直接相關。募集的資金越多,可以獲得的承銷費就越高,如果有直接投資,回報會更豐厚。
情況確實如此。據了解,部分證券公司對IPO項目超募資金收取5%至8%的承銷費,明顯高於正常標準。當投行和企業的利益趨同時,投行無疑更有動力將發行價格定得更高。
“三高”現象頻發的主要癥結在於投行。在她看來,投行對估值的判斷並不準確,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專業能力,二是缺乏自律。
事實上,自從頻繁發行新股以來,投行的作用就壹直受到質疑。很多人認為保薦人或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屬於利益***同體。因此,保薦人和承銷商可能會失去客觀性和公正性。
壹般來說,新股的定價可以分為四個步驟:主承銷商給出估值範圍——研究人員根據主承銷商的報告出具定價報告——機構根據主承銷商的規定向主承銷商出具報價範圍和認購數量。研究報告——主承銷商和企業確定IPO價格。機構研究人員主要根據主承銷商出具的投資價值報告來理解。
業內人士表示,壹般情況下,主承銷商給出的估值會高於行業平均估值,部分企業為了提高融資額度,會刻意擴大估值區間,以提高他們心目中的目標價。路演期間的研究人員。另外,對於機構研究人員來說,如果給公司的報價太低,以後可能就拿不到他們對上市公司進行研究了。因此,給出的估值區間將與主承銷商給出的估值區間幾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