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轉換債券,又稱“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至到期,獲取公司本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分紅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股意義時,作為壹種低息債券,仍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可以說明是有保障的。如果實現轉股,投資者將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益或獲得分紅收益。這個不封頂。
2.股價下調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壹定條件對股價進行下調,以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理利益。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上市公司將下調股價:
1公司因送股、轉增股本、分紅等原因將可轉債轉股價格向下調整。
2 .發行新股或配股時。折算股價會和配股率、新股發行價格有關。
3觸發轉換價格向下修正條款時。壹般來說,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20個交易日內連續1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當前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有權提出轉股價格下調方案。
3.我們需要從四個方面來看可轉債是否值得購買:轉股價格、回售條款、強制贖回條款(或有條件贖回條款)、向下轉股價格條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