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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調整由總體調整比例改為統壹上調金額,這樣會更合理嗎?

說實話,國家養老金調整並沒有統壹上調幅度。4月16日,人社部、財政部發布了《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的調整水平是: 全國總體調整比例 ,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市自治區,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總體調整比例,並不是 統壹上調幅度 。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漲4.5%,實際上也不是人人上漲4.5%。具體調整方式國家很明確,主要采取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 三種方式來進行。

有些人建議,養老金仍然增加相同的錢數多好?簡單方便又公平。特別是退休以後,大家已經不再繳納養老保險了。相應的養老金調整都屬於國家福利,人人平均領取也不是不可以,至少也能保證以前養老金高的差額存在。

這種想法有其固定的道理,確實是貫徹了相應的 公平原則

但是,其他人說的就沒有道理嗎?比如說繳費年限是反映壹個人為我們社保基金做貢獻的時間長短。畢竟養老保險繳費都是現收現支的,繳納的時間長說明做的貢獻時間就長,這種情況不考慮嗎?

另外,我們繳費基數上下限是60%~300%,養老保險繳費差距是5倍呀。如果按照300%的基數繳費和60%基數繳費增加的養老金相同,盡管在養老金待遇計算的時候有養老金高低差距,參保人實際上心裏也會犯嘀咕的,會影響大家參保的積極性。

另外,還有老年職工,當年他們退休的時候 社會 平均工資低,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待遇也低。隨著年齡的增大,身體 健康 也越來越差,需要的生活費也越來越高。不考慮考慮他們嗎?

另外,還有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人員。國家很多政策都是鼓勵人們去建設艱苦邊遠地區,能夠在那裏工作生活很不容易,難道國家不在退休金上照顧壹下?

所以,國家在養老金調整的時候,采取的是三種方式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 ,是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就是按照題目所說的“統壹上調金額”。只不過具體上調的金額有限,並不是占全部調整的總額度,壹般來說大約占全部調整額度的30%~40%。

掛鉤調整 ,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重點照顧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國家在今年養老金調整的通知中還明確提到,要進壹步加強激勵,提升掛鉤比例所占的比重。壹般來說,掛鉤調整部分至少占總體調整額度的壹半以上。畢竟我們的養老保險基金大多是參保人員貢獻的,鼓勵大家長時間繳費和高基數繳費才是養老保險基金長期穩定運行的基礎。

傾斜調整 ,主要就是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照顧了。

所以,國家在制定養老金調整政策的時候,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大家各種各樣的需求,最後采取的是綜合方案,而不是偏聽偏信,只照顧壹類需求。

樓主妳好,養老金調整由統壹上調幅度,改為統壹上調金額,這樣會更合理嗎?首先對於妳的這個想法來講沒有問題,因為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壹個更高的養老金增長。但是這個所謂的增長幅度對於任何壹個人來說,它其實並不是相同的養老金比較低的個人可能增長的比例會高壹些,由於它的養老金基數比較偏低,即便是增長比例高,那麽實際上自己獲得的增長金額是非常低的,甚至有的人是不足100塊錢。

對於養老金待遇比較高的人群,它可能增長比例還達不到所謂的平均調整比例,所以說這個漲幅比例也並不是說針對於每壹個人都是完全相同的,這個還是要因自己養老金的待遇,包括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來劃定,總之而言,基本上對於壹些低收入群體,那麽獲得養老金的增長相對會更低壹些,反之養老金高收入群體獲得養老金的增長也會更高壹些,這充分體現了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就是多繳多得,長繳長得這樣的原則。

如果說改成妳所說的這個調整比例,改成固定的調整金額,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對於壹些高收入群體來講,他可能看不到自己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優勢,所以說會打消參加社保人權的積極性。因為無論妳參加多少年的社保,哪怕是按照最低年限,15年來參加社保,依然是可以獲得相同的增長,所以說對於想要長期參加社保的人,或者說年限比較長的人,這樣的壹個參保積極性會打消,所以這並不是壹個良好發展的方式。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註。

我認為,養老金調整由統壹上調幅度,若改為統壹上調金額,先不說合理與否問題,這種做法與期待壓根上就沒有政策的可行性。試問?國家主管部門怎麽可能“壹竿子插到底”,搞出全國統壹的上調金額,直接對上每壹位退休人員呢?如此這般在全國範國實施,會困難重重的,即使在壹個省級統籌範圍,也是很難做到位的。

必須指出,養老金調整統壹上調幅度,這是國家針對各省、市、自治區壹級統籌單位而言的。全國31個省級行政統籌單位,由於經濟 社會 發展參差不齊和 社會 平均工資差異懸殊很大,盡管調整幅度是完全壹樣的,但是這個總的蛋糕盤子的含金量,各統籌地區卻是千差萬別的。這就決定了在全國範圍內,企圖搞壹個所謂統壹的調整金額,不僅是脫離客觀實際的,也是很難做到皆大歡喜的。

總而言之,從全國統籌與管理的維度考慮,既要按統壹幅度核定好這個大蛋糕,做到在總量上恰到好處不過線,又要合情合理切好這個大蛋糕,談何容易!因此,紛繁復雜的細節設計與綜合平衡工作,即把總量上4.5%的大蛋糕,在某些方面做到針對每壹個退休人員是可以做到的,比如定額調整部分。但是,要把掛鉤調整部分,也改成統壹的上調金額,這是萬萬不可能做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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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目前養老金的調整方式包含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也就是既有公平又有效率,且有人文的關懷,是比較合理的,如果將這三種調整方式換成某壹種,那就有失偏頗,比如說將養老金調整方式全部換成定額調整,也就是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金額都是壹樣的,那麽這是合理的嗎?

這種做法無疑就是搞大鍋飯,平均主義,雖然照顧到了公平,但是在其他方面就存在不足,壹是不會激勵大家去積極參保,現在社保的繳費檔次在60%至300%之間,有人之所以選擇300%的檔次來繳納,不止是為了退休時計算的養老金會高壹些,也是看到了養老金上漲過程中的優勢,如果養老金調整沒有掛鉤調整了,養老金多少,跟養老金上漲的額度沒有關系了,估計很多人不會再這樣積極參保。

此外,對於高齡退休年齡、或者是偏遠地區的人員來說,如果養老金上漲的金額跟剛退休的人員壹樣,那麽也不是合適的。

此外,如果將養老金調整由統壹上調幅度改為上調金額,那麽這個金額該怎麽定呢?估計也很難讓大家滿意和接受的。

@社保當家,感謝妳的閱讀。

比用百分比明白壹點,透明壹些

統壹上調金額估計是不可能的,這樣對工資低的人來說可能是好事,但是對工資高,級別高的人就不好了。又是這類人在管理這系統,怎麽可能統壹金額。普通人上調就是工齡和工資,高工資有級別,工齡,工資等,差距很大,所以不能統壹上調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