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是由深圳市長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名稱後之法人主體,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工業園科苑中路長園新材料港F 棟5 樓,於2000 年5 月17 日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辦[2000]45 號文批準,由長和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及許曉文、魯爾兵、陳紅、倪昭華作為發起人,以深圳長園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00 年2 月29 日止經審計的全部凈資產人民幣7, 454 萬元,按1:1 的比例折為股份,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7,45 4 萬元。並經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2 年10 月22 日簽發的證監發行字[2002]119 號文批準,本公司於2002 年11 月18 日采用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發行方式向社會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 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7.60 元。發行後,公司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9,954 萬元。 2005 年,本公司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及《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規定完成了股權分置改革事項。根據本公司2005 年12 月14 日通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即2005 年12 月1 日)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作出對價支付,流通股股東每1 股流通股可獲0.33 股的對價股份。 根據2006 年4 月10 日召開的2005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本公司以2005 年12 月31 日總股本99,540,000 股為基數按每10 股送紅股1 股的比例,由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計轉增9,954,000 股,轉增日期為2006 年5 月11 日。轉增後,本公司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109,494,000 元。
根據2007 年3 月20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的中證監[2007]55 號《關於核準深圳市長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7,000,000 股。非公開發行後,本公司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 116,494,000 元。 根據2007 年4 月19 日召開的2006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本公司以2007 年4 月11 日完成增發新股之後的總股本116,494,000 股為基數按每10 股轉增1 股的比例,由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計轉增11,649,400 股,轉增日期為2006 年5 月31 日。轉增後,本公司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128,143,400 元。 根據2008 年3 月20 日召開的200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長園股份以總股本128,1 43,400 股為基數按每10 股轉增3 股,由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轉增後長園股份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166,586,420元。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計發行股本總數166, 586,420 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統稱“本集團”)之主要經營範圍包括生產、銷售高分子熱縮材料、功能材料、輻照加工、機電產品、通訊電纜附件、電力電纜附件、微機防誤閉鎖系統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