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滬深300指數是中國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滬深300指數編制目標和運行狀況的金融指數。它們可以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為指數創新、投資方法和指數衍生品提供基礎條件。滬深300指數以規模和流動性作為樣本選擇的兩個基本標準,對流動性給予了更大的權重,符合指數作為交易指數的特點。對指標進行排序後選擇上市公司,並指定具體的選擇條件。比如上市新股(少數市值大的公司除外)不會很快進入指數。壹般來說,可以選擇壹個季度後上市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股;不包括停牌股票、ST股票、經營狀況異常或財務虧損嚴重的股票、股價波動較大、市場操縱明顯的股票。
2.財務指標是通過重大變化能夠有效預測金融危機的財務指標,包括:貨幣供應量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國內信貸增長率、實際GDP增長率、財政收支/GDP、可供進口的外匯儲備月數、外匯儲備/短期外債、實際匯率和貿易差額波動程度/外債總額、外國直接投資/外債、經常項目/GDP、貿易差額/GDP、外匯儲備/GDP、外債總額/GDP、短期資本流入/GDP、股票市場價格指數波動幅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