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長期激勵的報酬體制
采取合理的股權激勵方式,將高管自身利益與公司長遠利益綁定。股權激勵制度實質上是壹種長期激勵的報酬制度,是指讓高管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權,使之成為公司股東,促使高管的個人利益同企業長期利益聯系起來,從而增強薪酬激勵效果,防止管理人員的短期行為,促使管理層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利益工作。EVA股票期權是目前西方上市公司實行的最重要的壹種長期激勵方式。隨著我國資本市場日趨成熟,企業可逐步嘗試推行股權激勵的方式,實現對高管的長期激勵。
2、確保薪酬制度的透明度,建立高管薪酬的約束機制
完整、清晰、準確地信息披露是高管薪酬最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只有確保高管薪酬信息的透明度,才能將公司置於投資者、利益相關者的眼光下,從而更好地監督、約束高管的行為。
3、采用多方面的業績考核指標
制定壹個科學的、客觀的、公正的業績考核體系對於有效激勵高管人員向公司總的目標行為有促進作用。高管薪酬必須與公司業績相聯系,並隨著公司業績上升、下滑而波動。業績考核指標應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等綜合性指標,還有壹些長期指標如,公司贏利能力及市場價值,以及市場占用率增長等成長性指標,反映企業收益質量的指標等。
企業在制定業績考核指標時應考慮如下因素:首先,要考核本公司的經營業績指標,如凈資產收益率、凈資產增長率和凈利潤等指標等;其次,在評價本公司的業績時,要綜合考慮公司的規模,公司所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4、加強薪酬委員會改革
薪酬委員會應全部由真正獨立的董事組成。薪酬委員會應當專職與高管薪酬的薪酬事務,包括股權激勵以及高管人員的聘用、留任和離任合同等等。
另外,在制定高管薪酬制度時薪酬委員會應發揮自己的獨立判斷,確定高管人員的合理的薪酬水平,而不應拘泥於同行業和公司歷史上的薪酬水平。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部門可以針對公司高管薪酬提出建議和意見,但最終的權力有薪酬委員會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