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生下列情況時,可轉換債券將進行修訂:
1.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2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壹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當前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有權提出修改轉股價格。
第二,觸發追加回售條款,即當上市公司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130%的轉股價格,或正股價連續30天左右低於轉股價格的70%-80%,以避免向債權人支付(公司債務壓力大)。選擇下壹次維修。
實際上,修改上市公司轉股價格的目的是為了讓公司股價更容易漲至轉股價格以上,讓可轉債持有人盡快轉股,然後公司就可以不再償還可轉債的本金和利息。向下修正不等於向下修正。比如股票轉股價格因分紅而下調,就像壹張百元大鈔轉換成兩張50元大鈔,轉換後的購買力仍然是100元,而股票轉股價格向下修正,就像央行規定在購買力不變的情況下,壹張百元大鈔可以轉換成三張50元大鈔,轉換後的購買力從100元上升到150元。
可轉債,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轉換公司股票的債券,發行價為100元。它有三個獲得收益的機會:持有可轉債,獲得定期利息收益,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間;上市後,在二級市場交易,獲取買賣差價;條件合適的時候(比如股票大漲),也可以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獲利。
當然還有壹種情況是股票跌了,妳也可以直接找公司要本息。當然這只是基本原理,實際操作更復雜。
今年6月起,可轉債的認購方式有了較大調整。最關鍵的壹點,只要是股票賬戶,無論市值多少,都可以參與可轉債的申購,而且是頂格申購。鑒於認購成功,往往有10%以上的投資收益,吸引了大量的個人投資者。與此同時,市場上可轉換債券的數量也在迅速增加。當然,這些都離不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