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說明:
發布《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類監管辦法》,從固有風險、安全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從業人員素質、正向激勵五個方面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安全風險進行綜合評價和分類。從低到高分為A、B、C、D四個等級,依次對應低風險、壹般風險、較大風險、重大風險。
對A、B級礦山以企業自主管理為主,隨機抽查為輔,對C、D級礦山實施重點安全監管,更有效地實現監管執法的準確有效。
非煤礦山簡介:
非煤礦山是指開采金屬礦石和放射性礦石,以及石油化工原料、建築材料、輔助原料、耐火材料和其他非金屬礦產(煤炭除外)的礦山和尾礦庫。
雖然非煤礦山不存在瓦斯爆炸的危險,但在其他方面與煤礦並無本質區別。由於礦體條件的多樣性,非煤礦山的采礦方法主要有空場法、充填法和崩落法。
非煤礦山中的有害因素:
起重傷害:
起重傷害是指在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維修、測試)中發生的擠壓、墜落、物體(吊索、吊重物)造成的事故和觸電。在非煤礦山的生產過程中,選礦車間和機修車間有大量的起重設備,發生起重傷害的概率比較高。
主要危險因素是牽引鏈斷裂或滑動部件打滑、碰撞、急停等。由此引發的事故包括破壞設備、人員傷亡、影響生產等。
輻射:
輻射危害:壹般非煤礦山開采,即使不是生產鈾等放射性礦石的礦山,也含有微量放射性物質,如氡。氡的產生是226個鐳原子衰變的結果。這種衰變是自然的,人無法控制,所以氡的產生是連續的,氡從巖石跑到空氣中的過程也是連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