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操作要點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上市時,其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轉換有三個主要步驟。
1,首先是申請股份轉換。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要約方式提出股份轉換申請。
為安全起見,普通投資者在準備轉股時,最好不要通過電話委托或網上交易的方式進行轉股手續,而是在轉債辦公室主辦的證券營業部填寫並提交轉股申請。
2.然後接受申請,實施份額轉換。證券交易所收到要約並確認其有效後,應當減記投資者債券的金額,並增加相應金額的投資者股份。
根據現有規定,轉股申請不得撤銷。(過時)
3.最後是可轉股的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份可以在轉換後的下壹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余額,上市公司將通過證券交易所支付當日不足以轉換成現金壹股的可轉債余額。
第二,定價
可轉債的理論價值是純債務價值和復雜期權價值之和,影響因素主要包括股票價格、轉股價格、可轉債和可轉債規模、可轉債的歷史波動率、各種期權的期限、市場無風險利率、同資質公司債的到期收益率等。純債的價值可以通過對可轉債約定的未來現金流進行貼現來計算,復雜期權的價值可以通過二叉樹、隨機模擬等定量方法來確定,主要包括贖回、回售、修正和轉換期權的綜合價值。可轉債的理論價值與純債和可轉債價值的關系是,股價下跌時可轉債價格趨近純債價值,股價上漲時可轉債價格趨近可轉債價值。可轉債高於純債價值的部分,就是可轉債所包含的復雜期權的市場價格。可轉債的投資收益主要包括票息收益、買賣價差收益和量化套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