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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暫停嗎?

1.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暫停嗎?根據交易所的規定,上市公司在股權變動時必須履行責任和義務,即需要停牌。二、什麽是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約定發生的股權轉讓。由於股權轉讓只有在轉讓方和受讓方的意思表示壹致的情況下才能發生,因此股權轉讓應當是壹種合同行為,必須以協議的形式表示。股份轉讓按股份載體不同可分為壹般股份轉讓和股份轉讓。壹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份形式進行的股份轉讓,實際上包括已出資但未發行股份的股份轉讓,也包括已認購但未支付股價因而不能發行股份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三、什麽是停牌?停牌是指股票價格因某種消息或活動而持續上漲或下跌,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的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在交易所復牌。1.停牌原因1)。上市公司發布年度報告和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大會、增資擴股、發布分配方案、重大並購、投資及權益變動等重要信息時;2)證券監管機構認為上市公司需要就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項進行澄清並公告時;3)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被調查時,停牌時間長短應視情況而定。2.停牌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交易所可以報請主管機關對上市公司實施停牌:(1)公司累計虧損達到實收資本壹半時。(二)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3)公司因財務原因拒付或拒絕與銀行溝通。(四)全體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記名股票總數低於交易所規定的。(五)發現相關信息不真實,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說明,但逾期未予說明的。(六)公司董事或者執行業務的股東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7)公司經營出現明顯困難或遭受重大損失。(八)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被核準後,發現其申請事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交易所規則或者有虛假記載的。(9)因財務困難,公司已暫停營業或可能停業,法院已裁定停止轉讓其證券。(10)被法院裁定宣告破產。(11)公司組織機構和經營範圍發生重大變化,交易所認為不適宜繼續上市的。此外,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要求其停止上市:(1)上市公司計劃重組。(2)上市證券計劃發行新票據。(三)上市公司擬發行股票募集資金。(4)上市公司擬分紅。(五)上市公司擬對上市證券進行拆分或合並。(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綜上所述,股份轉讓是壹個復雜的概念,股份轉讓的形式有很多種。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股份轉讓是壹種重要的方式;由於股票市場的高度敏感性,證券交易所允許上市公司在遇到重大事件時停止股票交易,以避免市場異常波動;根據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停牌可以由證券交易所決定,也可以由上市公司申請。壹般來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必要停牌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就是需要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