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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的幾點思考

資產評估協會近期發布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是近年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實踐經驗的結晶。對資產評估行業開展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極大地促進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也是規範評估行業管理和執業的壹個重要裏程碑。

首先,簡要回顧國內金融不良資產評估

1999年,國務院批準成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處置從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剝離的約1300億金融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圍繞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目標,快速開展資產處置。當時資產管理公司是按照賬面價值從商業銀行接收資產的,在資產剝離過程中並沒有對其進行評估。馬上資產處置的難點是資產定價。資產評估定價對於合理確定資產處置價格、考核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績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範資產處置中的道德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引起了監管部門、社會各界和資產公司的高度關註。

為了做好資產處置評估工作,資產管理公司和評估行業做了大量積極的探索。在總結各種經驗的基礎上,財政部於2000年底發布了《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對資產處置評估提出了原則性要求,隨後又出臺了壹系列管理規定,對規範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評估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財政部還組織專家參考相關銀行做法,提出了不良資產現值的折現方法。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監管部門引入了國際知名的財務咨詢公司,並對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體系提出了專家意見,包括評估和定價。資產管理公司和評估機構在不良資產的評估方法和技術上也做了大量有益的嘗試。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在成立初期聘請了國際知名機構,選擇了部分項目進行評估,探索了不良資產的評估方法。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邀請評估行業專家研究,提出了不良資產評估中假設清算的方法。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聘請國際財務顧問,按照國際慣例對公開邀請的資產包進行盡職調查和評估,並嘗試對打包資產進行評估。在接受委托的過程中,各評估機構對DCF法、案例比較法和德爾菲法進行了實踐和探索。上述工作為制定《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基礎。

二、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的難點分析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包括債權評估、股權評估和產權評估。其中,股權評估和物權評估原則上可以執行國家相關規範,不良資產評估的難點是債權資產評估,與壹般資產評估相比具有明顯的特點:債權評估的核心是企業的償債能力;債權評估是以企業擁有的資產評估為基礎的,由於債務人不能配合,往往難以獲得評估的基礎資料。由於是不良債權,大量的“三無”企業、註銷企業沒有基本的評估數據,難以開展評估;涉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軍工、涉密企業,不符合考核基本條件的;企業的償債能力取決於企業、擔保人等關聯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還受到政府意誌、社會穩定、員工安置、還款意願等多種復雜因素的影響。這些特點決定了債權資產評估與壹般資產評估有本質區別,評估難度大大增加。

在資產處置業務中,債務人或擔保人不配合或找不到,很難收集評估的基礎信息,很多情況下因條件限制無法對債權資產進行評估。比如不良貸款和事實不良貸款金額少,戶數多,分布極其分散。企業嚴重資不抵債,瀕臨破產,或者已經關停、破產或倒閉,或者屬於三無企業。大部分找不到評估的基礎資料,或者企業不配合,不具備評估的基本條件,無法進行評估。被評估單位為行政事業單位(軍工企業、社會團體),不符合評估基本條件,無法按照現有規範進行評估。部分債權項目金額較小,在企業負債中占比不大。但被評估企業資產巨大,或者下屬企業、分支機構眾多。如果評估難度很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如果不評估,就涉嫌違規。此外,很多債權評估涉及債務人、擔保人等各方,多數擔保人不配合無法評估。即使他們配合評估,涉及的資產金額也比較大,成本也高,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由於不良資產評估沒有專門的標準,債權評估方法不統壹,評估程序不明確,報告格式難以規範,評估結果難以使用。這種情況壹方面大大增加了資產管理公司評估管理的難度,另壹方面降低了評估報告的規範性和公信力,也導致了假評估、為評估而評估的問題。同時也大大增加了監管部門對評估定價的監管難度,在很多項目評估問題上與資產管理公司存在分歧。

三。《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的意義

在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直接組織領導下,在財政部、銀監會等監管部門的支持下,經過評估協會、評估行業和資產管理公司專家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該意見是我國首個不良資產評估專業標準意見,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進行了多方面的規範和創新。它將對規範鑒定人的鑒定行為,保證執業質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對規範資產管理公司的評估管理行為,明確資產評估的監管標準也將起到重要作用。

意見將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分為價值評估和價值分析兩種形式,並規定了兩種方法的使用範圍;基於不良資產評估對象的復雜性,意見規定了評估的假設和限制條件;意見根據不良資產的特點,首次提出了不同價值類型的概念和使用中應註意的問題。這些規定符合不良資產評估的特點,使評估行為更接近不良資產的實際處置。這些事實將大大增強評估行業在不良資產定價中的作用。

意見對價值評估和價值分析業務進行了規定,包括價值類型和評估方法的選擇、評估數據的獲取、評估程序的要求等。,並規定了信息披露。同時提供了債權價值分析的技術框架和債權價值分析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供註冊評估師在執行評估業務時遵循,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意見》從另壹個角度規定了委托人的責任和義務,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在委托評估和使用報告時,了解評估的假設和局限性、評估的價值類型、評估中的約束條件、評估結果的參考作用以及正確理解和使用評估報告。同時,《意見》為監管部門監管資產處置提供了客觀標準,有利於對資產管理公司評估定價的監管。

四、進壹步完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

壹是註重積累經驗,建立和完善不良資產評估方法的操作基礎。各資產管理公司在多年的實踐中積累了大量處置金融不良資產的案例。這些案例反映了不良資產價值的壹般規律,是金融業和評估業的寶貴資源。建議建立不良資產評估數據庫,收集整理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案例,運用數理統計分析方法分析各類處置因素對資產價值的影響,建立合理規範的評估參數體系,為交易案例比較法等評估方法提供切實可行的操作依據,合理反映市場機制對資產價值的影響。

二是註重在評估中發現不良資產的真實市場價值,真正為處置服務,提高評估在資產處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以往的政策性處置業務中,資產評估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道德風險方面發揮了有效作用。各類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後,資產評估的定價功能將被賦予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對象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增加了企業決策的難度和風險。作為定價的中心環節,如何使評估結果更符合實際處置,更貼近市場價值,是下壹步評估實踐中的重要課題。《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提供了更多樣的評估方法和更廣泛的價值類型,為評估實踐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和依據,有利於提高評估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第三,關註非財務因素對資產評估和定價的影響。實際工作中基於財務數據的評估與處置實踐往往存在較大差距,主要是非財務因素的影響。不良金融資產的價值不僅受債務人企業自身財務狀況的影響,還要考慮員工安置、社會穩定、償債意願、社會信用、經濟發展等諸多因素。按照目前的技術方法,這些非財務因素的影響很難量化並反映在評價結果中。評估人員應註意在具體評估時間內積累這方面的經驗,不斷補充和完善評估技術體系。

四是延伸服務領域,開展批發處置領域的評估實踐,與國際慣例接軌。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不斷發展,更多的資產需要打包或批發處置。隨著金融市場的改革開放,資產管理公司面臨著其他商業銀行更多的商業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