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中不同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基於股東的地位(身份)可以向公司主張的權利就是股權。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並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常見的所有權結構類型:
1.壹元股權結構
壹元股權結構是指股權比例、投票權(表決權)和分紅權的整合。
在這種結構下,所有小股東的權利都是按照股權比例來確定的。這是最簡單的股權結構,需要避免的是公司僵局!實際上有幾個投票“節點”:
2.雙重所有權結構
二元股權結構是指股權比例、投票權和分紅權之間不同比例的安排,以及股東權利的分離。
我國公司法修改後規定,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同股不同權。當然,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類型的股東才可以這樣設計,同股同權應該是壹樣的。這種架構設計適合那些需要給部分合夥人分紅權,但給創始人決策權的聯合創始人。
3.4×4股權結構
4X4是指汽車的四驅和4X4股權結構。在二元股權結構的基礎上,將公司股東分為四種類型,即創始人、合夥人、員工和投資人,並對其權利進行整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