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先後向原告借款並約定了貸款利率,原告先後通過銀行賬戶向被告支付了借款款。原告與被告和解後,被告仍欠原告借款84.5萬元,並向原告出具借條,應視為原告與被告就借款達成新的協議,且真實意思表示合法,依法認定雙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借款關系。既然被告已經違約,依法應當承擔本案的全部責任。故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84.5萬元的請求。關於原通知中要求被告承擔法律規定的逾期還款責任,由於原告與被告均未約定還款期限及利息,且被告不還款確實給原告造成了壹定的經濟損失,原告有權主張預期利息應以84.5萬元為基礎,按照起訴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即年利率3.8%計算,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問答:貸款200萬,年利率3.8,年利息是多少?假設妳從銀行借了壹萬元人民幣,約定的年利率是3.8%,那麽壹年結束時,妳要把W = A (1.13.8%)萬元人民幣連本帶利還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