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轉股是指可轉債持有人根據募集說明書的條件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格的“轉股申請時間”,可以隨時申請轉換為可轉債上市公司流通股的股份數量。
申請轉股對應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要轉換的股份必須是整數股。尾數小於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可轉換債券的票面金額及利息。股份轉換申請壹經確認,不可撤銷。持有人申請的可轉換股份數量大於其實際持有的可轉換股份數量的,深交所將確認最大的可轉換股份數量進行轉股,超出部分申請予以註銷。
此外,可轉債持有人壹旦轉股,轉債不能享受當期利息,增加的股份將自動登記在投資者的股票賬戶中。因公司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份,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權益,參與當年分紅,並可在轉股後的次壹交易日與公司上市股份壹並上市交易。
交易所確認轉股申請有效時,將減記(凍結、註銷)持有人的可轉債金額,同時減記持有人相應的股份金額。登記機構將根據托管券商的有效申報,對持有人賬戶中持有的股份和可轉債數量進行相應變更。申請轉股的持有人在申請轉股的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交割後,其因轉股而分得的公司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因轉股而配發的公司普通股享有與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的權益。涉及稅費時,相關稅費由持有人在轉股過程中自行承擔,除非公司應繳納該等稅費或法律明確規定公司有代扣代繳該等稅費的義務。
看到這裏,相信妳已經明白可轉債是什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