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權日之前,期權持有人可以選擇在行權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行使其期權合約權利,也可以選擇不行使期權。行權日是期權合約的壹個重要日期,因為它決定了期權合約是否行權,以及期權何時行權。
什麽是期權行權?
行權是指期權的權利人(買方)按照期權合同約定的時間(到期日)、價格(行權價格)、約定的數量、標的資產和方式行使權利。權利的行使權在期權買方,賣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鍛煉時間
滬深交易所上市期權的行權日為期權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具體行權申報時間如下:
行使權利的準備
看漲期權的行權需要準備充足的資金,看跌期權的行權需要準備充足的標的證券。
運動過程的時間節點
T周三,權利人提交行權申報,交易所凍結相應期權頭寸和資金。
周四T+1,資金和證券結算。
周五T+2買入的證券可以賣出。
行權凈結算
以上證50ETF為例
1.投資者同時持有1看漲期權頭寸和1看跌期權頭寸。如果同時行權,需要同時準備充足的資金和證券。行權後待收付資金為行權價差×10000,待收付50ETF證券數量為零。註意不能因為對沖後認購和認沽數量為0而不準備債券。
2.投資人持有65,438+0買入期權權利倉和65,438+0買入期權義務倉,權利倉行權和義務倉行權,則應付資金為行權價差× 65,438+00,000,應付50ETF證券數為零。
權利行使原則
1.從理論上講,到期的實物期權具有行權價值,而虛擬期權沒有行權價值。
2.實值期權的行權要考慮到行權買入的證券需要T+2天才能賣出,在此期間可能存在價格下跌的風險。
3.期權買方要充分計算溢價收益和行權後利潤哪個更大,從而做出選擇,是提前平倉賺取溢價差價利潤,還是到期行權賺取行權差價利潤。如果差別不大,壹般不建議規避行權過程中的風險。
4.例如:
如果妳有壹個50ETF合約在6月買入2700,行權日是6月的第四個星期三。當日有資格以2.70元/份的價格買入654.38+10萬份50ETF基金。
如果50ETF基金當日市價為2.80元,則意味著1,000的基金市價為28000元,妳可以用27000元買入,行權可以獲利1,000元。如果壹個期權的溢價是500元,那麽實際利潤是500元。
但如果50ETF基金當日市價為2.60元,當然不會以2.70元的價格買入,那就是選擇放棄行權,只損失500元的權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