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加凈資產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數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二、增加營業收入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三、增加審計意見類型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擴展資料:
退市條件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百度百科-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