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我是公司的小股東和大股東。我不會支付我的賬單和股息,現在我帶著錢逃走了。我現在要去法院。我該如何起訴?

我是公司的小股東和大股東。我不會支付我的賬單和股息,現在我帶著錢逃走了。我現在要去法院。我該如何起訴?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劉律師為您解答以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審計權是股東的知情權。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檢查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

《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財務會計報告。

首先是書面申請:股東向公司提交書面審計申請,並在申請書中寫明審計目的和會計賬簿起止日期。股東當場提交的,公司應當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書面回復;股東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公司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回復。為了固定證據,建議復印壹份底子申請表,然後用掛號信或快遞寄出並保留郵寄憑證。

其次是法院訴訟:除非公司證明股東有不正當目的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利益,否則公司不得拒絕股東的合法查閱要求。如公司拒絕審計請求或在上述十五日期限屆滿時未給予明確答復,股東可起訴公司,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股東在起訴狀中應寫明所查閱的會計賬簿的種類和年份,並準備以下證據:證明審計正當目的的材料、審計申請書、郵寄憑證、公司收款憑證、公司書面拒絕通知書。

需要註意的是:先申請再訴訟。只有在書面申請審核被駁回或公司15日未書面回復後,股東才可以起訴公司,否則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通常情況下,股東缺乏必要的會計專業知識,他們通常不了解。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並不壹定能讓他們真正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就咨詢範圍而言,會計賬簿主要包括:總賬、分類賬、明細賬、日記賬及其他輔助賬簿,但不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憑證會計資料。

《公司法》第壹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壹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情形的,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有限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情形的,上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壹百五十三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未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妳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司連續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的條件,但公司不向股東分配利潤,且妳在股東會上對不分配利潤的決議投了反對票,妳可以在股東會決定不分配股利後60日內與公司協商,要求公司回購妳的股權。雙方不能就股份回購達成壹致的,可以自股東會決定不分紅之日起9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

關於起訴什麽?我建議妳談判。如果妳起訴,那就沒用了。壹是要求看賬號,看不懂;第二,要求分紅。妳要價多少?所以協商不成,要求退股。如果不能退股,可以去法院起訴退股。參考為妳列出的發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