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優先認股權是什麽意思?
優先認股權是指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壹特定價格優先認購壹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優先認股權又稱股票先買權,是普通股股東的壹種特權。
為維護原股東之比例上的地位,防止公司股東對公司享有的利益被稀釋,防止公司內部既有的治理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根據法律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 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應又股東大會就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作出決議。
可見,當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剝奪了股東的新股優先認購權時,股東有權提起股東會決議無效確認之訴。
在我國,優先認股權又習慣稱之為配股權證。指當股份公司需再籌集資金而向現有股東發行新股時,股東可以按原有的持股比例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公司這樣做的目的,壹是不改變老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和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因發行新股將導致短期內每股凈利稀釋而給股東壹定的風險補償;三是增加新發行股票對股東的吸引力。
附權優先認股權:附認股權證公司債是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持有人依法享有在壹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也就是債券加上認股權的產品組合。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與可轉債都屬於混合型證券,都是企業用於募集長期資金、改善財務結構的有利工具,但兩者可能給發行公司帶來不同的現金流。可轉換債券壹般可以通過修訂轉股價來促使投資人轉股,附認股權證公司債的債券部分則必須到期償還。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受到美國企業界青睞。20世紀80年代,由日本公司發行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風靡歐洲,為日本公司在海外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歐洲、亞洲各國企業紛紛效仿采用這壹融資工具。20世紀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股價的暴跌使認股權證失去價值,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的發展趨於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