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是普惠金融的橋梁。 現行融資擔保行業的“憲法”——《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在第1條便開明宗義,本行政法規的核心目的便是“支持普惠金融發展”和“促進資金融通”。
融資擔保如何對普惠金融產生作用
專業融資擔保機構在發揮壹般擔保功能的基礎上,對金融領域具有兩個明顯的促進功能:壹是為用戶增信,二是金融信用放大。
融資擔保的增信作用: 專業的融資擔保機構利用自身的信用能力為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供擔保,這是其壹般業務模式。在被擔保人進行招投標、產品質量、合同履約、工程質量、付款保證等領域,通過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可以起到減少或替代債務人支付保證金的義務,減少占壓債務人的流動資金,也起到了促進資金融通的作用。
通過第三方的擔保增信,債務人在資本市場、信貸市場、生產流通、工程建設領域的資金獲得或支持能力顯著增加。如果沒有融資擔保機構的增信,壹大部分用戶獲得金融支持的概率將大打折扣,甚至與金融支持無緣。擔保增信成為了弱勢用戶與金融機構融通最直接的橋梁。
融資擔保的信用放大作用: 在常規的擔保業務中,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是種信用支持,其可能承擔的擔保責任只是種或然責任,並不意味著擔保的債務壹定會違約,從而觸動其實際承擔責任。這種或然責任的內在機理,準許融資擔保機構放大自己的信用。體現在具體的制度中,則是融資擔保機構的凈資產放大倍數。中國法律規定,“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可以達到15倍。
很明顯,融資擔保機構可以利用這種自身資信的放大能力,為社會上的潛在用戶放大信用。如果用戶相對集中在小微、三農等金融能力弱勢領域,必將大大促進該類企業的金融可獲得性,提高金融普及率。這正是普惠金融的應有含義。根據2018年中國擔保論壇會議公布的數據,“融資擔保行業經過25年的發展,形成了凈資產超過1.2萬億元、擔保能力超過10萬億元規模的良好局面”。按照這個數字,僅融資擔保機構的信用支撐能力,理論上最高可以達到18萬億左右。
這些信用支撐力如果全部在金融領域實現,帶來的影響力已經不是可有可無,而是舉足輕重。換句話說,如果缺少了融資擔保這壹環節,金融市場註定是殘缺不全的。從本質上看,融資擔保創造並增加了金融競爭力,而不是簡單的風險轉嫁。
政府介入融資擔保的理論與實踐
融資擔保憑借金融放大功能,為政府介入經濟發展和產業支持提供了有效便捷的金融工具。這壹點在理論和實踐上均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某國外學者認為,政府提供公***產品的原因在於公***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引起市場失靈。也有部分學者認為,政府介入擔保是價格扭曲的原因之壹而持否定態度。但當今世界上絕大部分發達國家政府都在直接介入融資擔保領域。
當今政府利用政策性融資擔保機制支持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的發展,成為壹種普遍現象。中國政府從上世紀90年代起逐步推行融資擔保政策,對小微經濟主體起到的促進作用顯而易見。壹個微觀的例子是,中型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北京首創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從1997年開始的20年的時間裏,該公司“累計擔保項目近3萬個,提供了超2500億元擔保服務,其中擔保項目中的95%以上都是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的擔保服務”。
中國政策性融資擔保業的機制與實踐: 截至2016年底,有據可查的中國融資擔保機構大約為7225家。國有控股的機構在2014年為26.3%,此後比例逐年增高,其中農業擔保機構已經超過65%。為了解決小微和三農領域的融資問題,我國政府制定了許多政策。2015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加速了國家財政資金介入融資擔保行業的步伐,提出了“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在保戶數占比五年內達到不低於60%的目標”。
2015年7月,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聯合出臺了《關於財政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正式開啟了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的步伐。目前全國***有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組建省級農擔公司。截至2018年末,***設立分支機構1520家(其中自設機構548家,與地方政府或其他金融機構合作設立972家業務網點),***有專職員工2457人(其中分支機構專職員工1499人),對全國1050個主要農業縣的業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已建成上下聯動、緊密可控的農業信貸擔保網絡體系。
作為該體制的優秀典型,安徽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勸耕貸”作為主導產品,截至2019年6月,累計為17338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總額76.28億元的融資擔保服務,覆蓋全省65%以上的鄉鎮和省內全部貧困縣、產糧大縣、農業大縣,其中壹大部分用戶得益於農業擔保的增信,才獲得了金融支持。我國政府利用融資擔保機制,在金融獲得能力相對差的農業生產、農村改造、農民生活領域,建立了不完全市場下的強大補充支撐。
根據《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還單獨設立了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於2018年7月完成工商註冊,註冊資本661億元,首期出資166億元全部到位,並於2018年9月正式運營。
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再次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經營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回歸擔保主業,堅守支小支農融資擔保主業,主動剝離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融資平臺融資擔保業務,嚴格控制閑置資金運作規模和風險,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要求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於50%。並要求建立風險***擔機制,“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政府為了扶持小微企業,再次利用融資擔保機制,構建起了全國性的可持續信用放大機制,直面小微實體經濟領域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截至2019年3月末,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累計已超過800億元,擔保戶數超過50000戶,政策效應開始顯現。
中國的商業性擔保機構何去何從
融資擔保機制的積極作用顯而易見,但融資擔保行業的風險也不容置疑。低收益與高風險的不匹配,勢必對融資擔保機構的可持續運行提出了挑戰。為了解決該問題,各國的普遍做法是由政府設立可持續的財政補償機制,為融資擔保機構持續“輸血”。但是,如果政策不具有擔保行業內的普惠性,對非國資的擔保機構也會產生壹定的擠出效應。國際經驗看,各國政府介入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已經占了融資擔保的主導地位,商業性擔保機構已經基本退出了貸款擔保業務。不出意外,中國可能也將延續該趨勢。
總體看, 融資擔保機制提高了用戶的金融可獲得性,降低了金融服務的門檻,創造、放大了信用支持資源,建立了消除金融不公平的有效路徑 ——這正是普惠金融的初衷和落腳點。政策性擔保機構利用政策約束和激勵措施,把主營業務範圍聚焦在中小微、“三農”領域業務範圍,利用擔保增信和杠桿放大作用,深度支持在市場競爭中處於邊緣、弱勢的群體,充分詮釋了普惠金融理念中的平等、包容等內涵,提高了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讓擔保成為弱者得以擁抱金融的有效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