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東臺市醫療保險辦公室主要職責
(壹)擬定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療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計劃,推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配合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統壹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行動。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完善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動實施醫療保障和精準扶貧。
(四)實施並組織實施統壹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醫療保險目錄和支付標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
(五)落實上級制定的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的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平臺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險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險領域違法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職能轉變。完善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保障總體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醫療需求,減輕醫療費用負擔。
(十壹)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共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第二,東臺市醫療保險辦公室有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待遇保障和醫療服務管理科。
(3)藥品價格與招標采購科。
(4)資金監管科(信息管理科)。
法律依據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和基金監督管理執法體系,加強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提供保障。
《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醫療保險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對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醫療保障的宣傳和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參保人員代表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以下簡稱藥事機構)等單位和醫療衛生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促進行業規範和自律,引導醫療保障資金依法合理使用。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九條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系統,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實現省、市、縣、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