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壹個前提條件,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要實現異地使用的前提條件就是要事先在醫保中心登記備案,只有備案了才可以在異地使用醫保卡的賬戶余額。若是沒有備案的情況下,用戶是無法在異地使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來進行購藥的。
醫保異地直接結算流程如下:
1、備案,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可通過醫保服務平臺、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2、選定點,參保人員完成異地就醫備案後,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3、持碼卡就醫,參保人員在入院登記、出院結算和門診結算時均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等有效憑證,診治及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
醫保卡的使用範圍具體如下:
1、定點藥店:由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兩個帳戶組成的醫保,個人帳戶可以用在定點藥店買藥,主要負責個人自付部分的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而由醫保中心管理的統籌帳戶則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
2、定點醫院: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準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壹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壹樣的,大概80%。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正在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在省內各地市可以異地就醫時使用醫保卡報銷,若是在別的省份,由於醫療保險未實現全國統籌,所以對於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後被安置在外地的人們來說,可以去醫保中心登記備案,這樣即便在異地看病,消費後的醫療費用是可以到醫保所在地辦理報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