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情況下可以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房屋的主要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公共部位是指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業主所有並使用的給排水管道及設備、配電電纜及設備、電梯、公共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停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等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申請流程復雜。
我要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每個購房者在購買新房時都需要繳納維修基金。也就是說,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如果不交,會對妳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損害。
根據財政部、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部分* *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繳納,歸全體業主所有。壹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房屋維修基金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
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1,壹般情況。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者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與設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維修基金將劃撥給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如果有緊急情況,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並且在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審批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