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施救費用超過了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這種情況下不能中斷治療,當然醫院也不能白治。這種費用由國家支付;第二,沒有購買交通事故車輛的第三肇事者跑了,找不到人。有上述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壹般來說,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賠付的適用前提壹般是道路上的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但也可以申請道路外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救助基金應當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壹)搶救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逃逸的。依照法律規定,受害人的喪葬費或者搶救費用的部分或者全部應當由救助基金支付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支付。救助基金壹般在接到救助時起72小時內墊付受害人的救助費用。特殊情況下,搶救費用超過72小時的,醫療機構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核算。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
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受傷人員,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延誤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施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且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事故發生後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應當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