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原則和主要供資領域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 ~ 2020)》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是優先資助的學科和專業領域。
第二,選擇的類別和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3-12個月;
3.聯合培養本科生(本科期間出國上課或實習):留學期限3-12個月。
第三,資助的內容
壹般來說是留學期間的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具體資助項目和標準在錄取時確定。
四、申請人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記錄,畢業後回國服務祖國建設。
2.本校正式職員或優秀學生。
3.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和學習中有突出表現。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符合獎學金項目的其他要求(詳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項目指南》)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範圍不包括:①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且仍在有效期內的人員;(2)獲得全額外國獎學金資助的人員;③在國外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人員;(四)在國外工作的人員;⑤出國留學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者除外);⑥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回國後工作未滿五年者,但以下項目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此限制:中德短期學者交流項目(DAAD/DFG)、中德聯合博士研究項目、日本電通博士研究項目、日本學術促進會博士論文獎學金項目、中蘇博士教育與研究夥伴項目(訪問學者類)、 希臘交換獎學金項目(暑期研修生類別,留學期限為1個月)、博士生導師短期海外交流項目、青年骨幹教師海外學習項目(提供國際旅費補助)、本科生海外學習/實習/交流項目(如印孚瑟斯在印度的實習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