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在完善企業社會保險制度的同時,積極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統賬結合的基本制度,建立與基本養老金待遇長短和數額密切相關的激勵機制,實施適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補充養老保險措施,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整合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實現城鄉居民在這兩項基本制度和管理資源享有上的平等。堅持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以更好地發揮社會統籌的調節和互助作用,逐步做實個人賬戶,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進壹步統壹和規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養老保險關系在全國範圍內的順利轉移接續,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建立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調整機制。
研究確定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的科學方法,實現社會保障待遇的正常調整,使社會保障水平持續、有序、合理提高。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堅持和完善“多繳多得”機制。在全面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穩步提高基礎養老金待遇水平,向老年人傾斜。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推進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醫療費用統籌,逐步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納入保障範圍。在提高統籌層次的同時,妥善處理各類人員的社保待遇關系。
三。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
這是壹項十分緊迫而艱巨的任務。社會保險基金關系到參保人的切身利益,是參保人的救命錢、保命錢。要確保當期各項待遇支付和基金安全,加強基金監管,加快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體系,拓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探索新的基金投資運營方式,努力實現保值增值。拓展和開辟社會保障基金新的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進壹步充實已建立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長期平衡。
第四,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繼續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實現城鄉醫療救助統籌。增加城鄉低保,提高優撫對象補助標準。加快發展以養老服務為重點的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事業,推進老年人津貼制度全覆蓋,探索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相互銜接和發展。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完善孤兒保障制度,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五、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管理水平
進壹步理順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體制,建立與統籌層次相適應的社會保險經辦管理體制,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種管理資源。加強基層社保服務平臺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優化社保管理服務,推進標準化,實施精準化管理,全面推行社會保障卡,努力做到“記錄、保障、服務城鄉所有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