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實施企業就業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發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工代訓崗位,可根據吸納高校畢業生實際人數,按照長春市最低工資標準,享受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非公所有制中小微企業吸納首次在長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壹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二、實施創業項目資金支持。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長落戶創業,可申請2000元開辦補貼和3000元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創業,可申請最高22萬元,最長3年的政府貼息貸款;合夥經營的,貸款額度最高可達220萬元資產、營運、獲利、償債綜合能力優秀的企業,貸款額度可放寬至400萬元。引入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進行對接幫扶。三、提供住房生活支持。對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的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給予壹次性安家補貼3萬元,分別給予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壹次性安家補貼5萬元、8萬元。申請入住長春市人才公寓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租金30%的政府減免。直接全款或商業貸款購買首套商品房,可憑購房憑證申請2萬元的壹次性購房補貼擇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房,在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30%的情況下,可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限制,優先辦理最高40萬元貸款;在長落戶創業、靈活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每月400元-800元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