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辦理社保年審的流程如下:
壹、在當地社保局要求年檢的期限內進行到指定窗口拷盤(拷取社保局年審的初始資料)。
二、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復印件);
4、實際工資發放表及相關會計記賬憑證(如原件未裝訂成冊,請將當月其它憑證散件壹並帶來,工資發放表須復印件);
5、《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年檢及工資申報表》;
6、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系統導出表格紙質壹式兩份及電子版。
7、參保單位基本信息表(電子版)
8、有實發工資而未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人員名單和本年度實發工資金額及相關證明(實習生:實習協議、學生證或學籍證明;退休返聘、在外單位參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註: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系統導出表格數據僅修改工資壹項,如發現除工資項以外的與實際不符項目不得修改,需到業務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給與修改。)
三、 帶齊上述資料至社保局年檢窗口進行審核,最好帶上公司公章,按照流程審核完畢領取社保局發放的壹個證書就可以了。
擴展資料:
辦理社保時的註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壹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4、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5、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6、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打印對帳單以了解新壹年度繳費標準。
7、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壹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壹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8、因個人原因,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的10日前未能在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入足夠現金,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待遇自動中斷,所簽訂的《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自行失效。
9、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被中斷後,存檔個人如要求繼續參保時,需持《醫療保險手冊》和銀行所出具的借記卡對帳單,到中心重新簽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
10、個人存檔人員辦理的基本醫療保險,僅負責參保人醫療保險生效期內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同壹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錢為1300元,年度內第二次後(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錢為650元。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線壹個自然年度內為7萬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為壹個自然年度內1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錢以上部分,最低報銷85%,在壹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錢(7萬元)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門診不屬於報銷範圍。
11、退休後如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的累計年限男女須分別達到25年和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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