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會保障被保險人提供的信息:
1.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和手機號碼;
2.被保險人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註明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名稱);
3.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歷證書復印件(非大專學歷提供最高學歷學校及畢業時間);
4.就業失業登記證明(部分需提供);
5.已參加就業的,需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鑒定表復印件(未參加就業的,可不提供);
6.被保險人的社保必須處於中止狀態(參加農村合作社和居民轉職工的需要);
7.勞動合同壹式兩份,由被保險人本人簽字並按手印。
社會保障卡處理流程:
1,申請人可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到合作銀行辦理社會保障卡;
2.申請人通知合作銀行的支行工作人員,剩下的交給工作人員。完成名片打印後,需要在銀行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激活;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綜上所述,把錢存入社保卡的金融賬戶是安全的。社保卡的基本功能就是壹張普通的銀行卡。在使用銀行卡的過程中。只要交易密碼不泄露。銀行卡上的錢是安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條
在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