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什麽情況下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什麽情況下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

1,用於保修期滿後公共* * *部位和物業公共* * *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分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的室外墻體、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

2.公共* * *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 *所有並使用的房屋、非經營性停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以及* * *使用的設施設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 * *用部位、*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業主收入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和養護,相關業主應當予以配合。

維修資金的使用有哪些程序?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維修資金範圍內業主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應當討論采納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的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行業主持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索取費用的相關資料;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維修資金劃轉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撥給維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