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股票
票的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
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上市股票,是指按照“未上市公眾”標準上市的股票
公司監督管理措施在新三板掛牌並公開轉讓。
第三條申請募集並投資上市股票的基金,應當被指定為基金管理人。
人要有相應的投研能力,配備足夠的投研人員。
第四條基金投資於上市股票,其基金類別應為股票型基金、
混合基金、債券基金。
第五條基金財產僅限於投資精選股票。投資股票
所選層轉出的,自轉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資。
該股票應及時轉出投資組合。
第六條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公開發行的開放式證券投資
資本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投資組合。
流動性風險管理,選擇精選的流動性好的股票進行投資,
並謹慎確定投資比例。
2
第七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采用公平的估值方。
法對上市股票進行估值,並妥善保存相關估值數據和依據。
本基金投資的上市股票價值不確定,面臨潛力。
在申請大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感興趣的原則,執行相應的程序後,啟用側袋機制。
第八條基金應當包括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
披露其持有的上市股份總額,以及上市股份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報告期內持有上市股票的比例及明細。
第九條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作出顯著聲明。
位置,清楚地揭示了基金投資上市股票及其獨特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應當編制風險揭示書,並要求投資者使用紙質。
或電子表格,以確認他們知道產品的特點。風險披露聲明應包括但不包括
限於基金投資策略、投資比例限制、基金風險特征等。
第十條基金管理人應當會同銷售機構認真落實投資者。
適當性管理制度,做好基金產品的風險評級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
能力鑒定,投資者教育等。
第十壹條基金管理人投資上市股票,應當履行誠信義務。
用、謹慎和勤勉的義務,建立健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
嚴禁管理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利益受損行為。
送等不正當交易活動。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上市股票投資制度。
決策機制和風險管理制度,明確股票篩選標準,做好制度、
技術系統等準備工作。
三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
並定義交易執行、資金轉移、資金結算和會計。
業務職責,如建立資產安全機制。
基金托管人應當加強對基金投資的上市股票的監督和核查。
和風險控制,發現基金管理人的相關投資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
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有效保護基金。
金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本指引實施前已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或核準。
註冊基金,基金合同未明確約定可以投資精選股票的,
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履行適當程序後,方可選擇投資。
蛋雞存欄。
第十五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