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成龍(1617 —1684),本名貝英,明末清初永寧府(今呂梁離石區、方山縣)人。
於成龍生於明朝萬歷四十五年(1617)。
14歲,明朝崇禎四年(1631年),於成龍就讀於永寧府安國寺。
22歲,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鄉試到太原,考中狀元,做貢生。
39歲,清順治十三年(1656),到吏部,被選為候選知府。
44歲,清順治十八年(1661),到吏部抽簽,就職廣西羅城縣。
50歲,清康熙六年(1667),被封為“出類拔萃”,升任四川重慶賀州太守。
52歲,清康熙八年(1669),升任湖廣黃州府同知,開始大力對付盜賊。
57歲,清康熙十三年(1674),第二次被封為“卓壹”,代理武昌知府,升任福建建寧知府,後調任黃州知府。
60歲時,清康熙十六年(1677),重修蔣芳路,於成龍任道臺,駐守黃州。
61歲,清康熙十七年(1678),升任福建按察使。
62歲,清康熙十八年(1679),第三次被封為“非常”,升任福建。
63歲,清康熙十九年(1680),升任直隸總督。
64歲,清康熙二十年(1681)被任命為兩江總督,並被授予博士依桐、兵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等職。
66歲,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被馬士基罷官,康熙決定降五級留任。
67歲,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於成龍被任命為蘇皖總督,巡察大海。完成工作後回到江寧,4月18日因病去世。七月,靈柩離開江寧,運回老家。次年,隆重下葬。
於成龍死後,康熙皇帝追封謚號“清端”,授予他“太保親王”,給他舉行了隆重的葬禮,並親自題字兩次。康熙南巡回京後,在詔書中稱於成龍為“天下第壹清官”。從知縣到兩江總督,於成龍政績卓著,始終潔身自好,做好事,深得百姓愛戴。
連山
平易近人,對人友善
誠實和善良意味著誠實和關心。1661年,44歲的於成龍以“候補知縣”的身份赴京參加吏部抽簽。抽簽,即通過抽簽的方式,決定去哪個省任職,然後由巡撫、主事大臣等官員決定去省內哪個縣任職。於成龍運氣不佳,被選為“下壹任簽約”,分配到剛剛納入清朝版圖的廣西。當時的廣西相對於中原是壹個偏僻而烏煙瘴氣的地方,民族雜居,文化落後。但於成龍憑著壹腔熱血和勇氣,毅然決然地赴桂上任,留下了“此行絕不以溫飽為重,絕不會昧著正義和良知”的名言。
從永寧府到廣西羅城,路途遙遠,千裏之遙,需要很多盤纏。於成龍家裏缺錢,他典當賣掉了壹些田地和房屋,湊足了壹百兩銀子。這是於成龍被任命的故事。他的家人雇了五個小男孩做仆人,準備日常生活所需的所有東西。臨走時,於成龍告別了家鄉的父親、妻子和孩子。他給大兒子郁廷易留言:我做官不關心妳,妳在宮裏不想念我。
在羅城縣上任的頭幾個月,於成龍病得很重,他的仆人也病死了,所以他心情不好,不敢回家。於成龍把剩下的仆人分了路費,打發他們回老家去了,留下他壹個人在雒城。絕望的於成龍在城隍廟向神靈祈禱,他發誓要“修善以歸神”。他認為“以心養性”要從治理洛城開始,從“愛民如子”開始。
他沒有官氣,沒有霸氣的官風。他呆在破舊的衙門裏,不喜歡穿官服官帽,整天就是做飯讀書喝酒,就像壹個普通的平民老人。羅城縣的人有時會去縣政府見新縣長。於成龍用愉快的態度和手勢與人聊天和交朋友。於成龍說的是山西呂梁山的方言,而羅城人說的是當地的國語。真的很難理解對方的意思。於成龍用手勢、眼神、微笑和人們慢慢拉近距離。時間長了,於成龍解決了與百姓溝通的問題,羅城縣的公務也可以逐步處理了。
於成龍與洛城人民同甘共苦,把原本的月食從兩餐減少到壹餐。付錢買食物時,人們往往會多帶幾個銅幣,放在他的桌案上。於成龍發現後,他拒絕接受,但人們堅持,只收集了壹壺飲料。人們可憐於成龍的貧窮,就湊了壹點錢給他買鹽米。於成龍說:“我壹個人在這裏,為什麽要給妳父母,就像我收到的壹樣?”意思是:我壹個人在這裏,所以不需要那麽多東西。把這些東西拿回去贍養父母,就像給我壹樣。
聯能
三個傑出的官員崇拜總督
便宜,就是幹凈能幹。於成龍花了40多年的時間積累經驗,他的才能終於在生命的最後20年得到了充分發揮。
洛城,蠻荒之地,土匪多,治安差,多麽難治理。於成龍采用嘉寶法,對境內民眾按居住區域進行劃分管理,十戶為壹保,十保為壹保。外國防禦土匪,壹個土匪,然後有人敲鑼打鼓,人們拿起棍棒和武器,齊新帝國土匪。對內懲治違法犯罪行為。慢慢地,羅城的社會秩序明顯好轉,農業生產也恢復了。
春天,於成龍下鄉視察人民的生產。在地裏幹活的人看到縣爺爺的到來,都跑過來圍成壹圈,跪倒在地,噓寒問暖,十分熱情。雖然於成龍從未種過水稻,但他也懂農業。他看到哪塊地耕種得好,就給它立牌匾,寫對聯。誰要是懶,不種地,就動員鄰居給他出好主意。通過這些簡單的手段,於成龍獎勵了勤奮,懲罰了懶惰,使羅城人民得以溫飽,繁榮了經濟。於成龍還在縣城建了壹所學校供學生學習,建了壹所養老院,收養了孤寡老人。
於成龍上任後的成就受到了更高層官員的贊揚。廣西巡撫金光祖、兩廣總督盧興祖向朝廷推薦於成龍,他們的評語是:“羅城在群山之中,冥頑不靈。成龍廉潔愛民,建學習宮,創養老院,樣樣精通。”隨後,於成龍被朝廷批準為“傑出人才”,任命為四川賀州周知。此時,於成龍已經過去半年了。
康熙八年,於成龍調任黃州府任同知。剛到黃州,面對錯綜復雜的盜竊案,他壹時無從下手。於成龍招募了壹批有土匪背景的人當軍官,希望以賊對賊。他召集了許多有名的小偷來幫助處理這起盜竊案。雖然匪首唐娟已經投降,但他仍然作惡多端。於成龍經常和他壹起喝酒。從他口中,我找到了壹本強盜小冊子,上面有強盜的名字和他的居住地址。於成龍用這本小冊子進行暗訪並處理盜竊案件。黃州地區盜竊破案率提高,冤假錯案得以消除。雖然於成龍是壹個文學官員,但他有更多的軍事技能,他被提升為建寧知府。
從那以後,年近六十的於成龍事業蒸蒸日上。從黃州出發,於成龍買了幾擔蘿蔔,裝了半船,壹路啃蘿蔔充饑,跋涉千裏,到福建上任。他幫助朝廷平定三藩之亂,平反冤獄,整頓吏治,澄清吏治。福建巡撫吳興祚認為於成龍執法公正,革除積弊,不收下屬之食,對人冷漠,恐民之情,為福建省之首。此後,於成龍第三次被贊“出類拔萃”,成為福建使節,被譽為“天下第壹清官”的美譽廣為傳頌。到任不到半年,於成龍被調任直隸總督,壹年後升任兩江總督,甚至兵部尚書,直至死於兩江。
連京
半鴨故事,遙祭慈母
誠實意味著誠實和尊重自己、他人和奉獻。人不尊重自己,就不會尊重別人,更談不上敬業。於成龍在國外為官多年,背井離鄉時壹直奉行“不以溫飽為誌,不以良知為恥”的自我警醒。首先,他可以自重,隨遇而安,培養個人道德。
在黃州時,饑荒時期,於成龍為了省錢,寧願吃糠粥,也不願以權謀私,侵吞官糧,榨取民財。即使有客人來訪,於成龍也會用麥麩粥招待他們。有的人,皺著眉頭,勉強端起碗,好不容易吃了壹些;有的客人家境殷實,吃慣了山珍海味,很難咽下糠粥。於成龍跟他們開玩笑說:“這種糠粥在窮人家是常有的事,但在富人家卻是稀罕物。現在吃不下也沒關系。幾天後我會去妳家。妳不拿糠粥招待我,我壹定罰妳出錢救濟災民。”
除了吃豆腐和糠粥,於成龍偶爾改善壹下夥食,吃點肉,於是留下了“半只鴨的故事”。康熙八年臘月二十五,春節到了。大兒子俞廷毅和三兒子俞從陜西老家趕到黃州看望父親,並與父親共度新年。父子九年未見,在壹起20天。正月十五剛過,康師傅和袁婷就要回老家了。於成龍決定把袁霆留在身邊學習,只安排廷毅回永寧服侍他的祖母和母親。於成龍很想給康師傅帶點好吃的,讓他在路上吃。不過找了半天,家裏只有壹只鹽水鴨比較貴,應該給孩子帶。康師傅不想壹個人吃,就留了壹半給爸爸和哥哥。當這個故事傳到屺亭人的耳朵裏時,於成龍的綽號是“玉板鴨”。民間甚至為於成龍寫了壹首歌謠:“愚公的豆腐太窄,長公爵留下來切半只鴨子。半只鴨子在公共場合過夜,哪裏來的五折酒的價錢?”
尊重父母和長輩是於成龍誠實和尊重的另壹種表現。康熙十五年十月,於成龍收到壹封家書,說他年邁的繼母李已經去世。值得壹提的是,於成龍年輕時就失去了母親。他由李帶大,與繼母感情深厚。這壹年,於成龍59歲。從44歲開始離家做官,對母親沒有壹點孝心。但是,她的工資自給自足,更不用說補貼家用了。他幾次試圖辭職去侍候他的母親,但都沒有被允許。為此,於成龍深感遺憾和痛苦。無奈之下,於成龍只好到黃州城外的缽盂頂上的青雲樓去祭奠他死去的母親。根據民間傳說,於成龍去塔頂為他的母親哭泣,淚水在塔頂上流淌了很長時間。後來這裏長了壹棵大葉樸樹,今天還在,像壹把巨傘。
正直誠實
詩歌,美酒,自娛自樂,獨自騎馬
正直,就是誠實正直,正直誠信。於成龍的清廉和節儉是發自內心的。他的正直和誠信不僅規範了自己,也影響了他人。
有了詩和酒,於成龍不覺得在外為官的清貧。他在洛城的時候,異鄉的生活確實讓他感到深深的孤獨。每天晚上,他必須喝壹壺酒。這只是壹壺四文錢的普通燒酒,不是陳釀。手頭緊的時候,每天只喝半壺。或許,這樣可以稍微解決他內心的鄉愁。
於成龍喝酒時,不用吃零食和飲料,甚至還省了筷子。他拿出壹本唐詩,讀了,喝了。有時候會拿出紙筆,邊寫詩邊喝酒。壹想到自己的人生經歷、命運、家鄉、親友,就忍不住心酸淚流滿面。
於成龍的年薪並不多,有時他還得做些善事,捐助窮人,最後他沒錢買酒了。於是,他強迫自己戒酒,最終酗酒成癮,徹夜未眠。
被任命為兩江總督後,於成龍從保定出發,回到永寧老家安葬母親。作為州長,於成龍回國後盡力節儉。同事們都知道於成龍的性格,知道他沒有多少路費,但他不敢給他們。沿途官員不敢打招呼,不敢招待。在永寧縣,將死去六年的繼母李與父親余士煌、生母田合葬。
和兒孫們在壹起呆了幾天後,於成龍帶著袁霆到江寧上任。父子二人,各有幾十個銅板,便雇了騾車,壹路不住大宅,省吃儉用。就這樣,悄悄到達了兩江總督駐紮的江寧城。江寧官員原本早早出城迎接,沒想到巡撫已經到了城內。於成龍到達江寧後,帶頭調查了兩江地區的幾十起流弊。/李雪/雪琴. html上任後立即開始整頓。於成龍獨自壹人乘車來到江寧,凸顯了他清廉節儉的為官態度和低調作風。壹些作風奢侈的官員,經過於成龍的批評教育,洗心革面,後來成了大官。成龍去世後,他們仍含淚回憶:“如果不是省長的教育,我怎麽會有今天!”
廉價法律
執法公正如神。
便宜的法律意味著誠實、守法和執法。明末清初的於成龍生於亂世,各種刑事案件層出不窮,顯示了於成龍的破案能力。於成龍詞鐵面無私,為民伸冤,被人們稱為“於青天”。
於成龍主政羅城縣時,發現權貴家族為自衛而戰,存在濫用私刑、蔑視國法的現象,於是想加以整頓。羅城縣有壹個姓黃的大戶人家。這個家裏有個小男孩,違反了家規。黃家把這個男孩打了個半死,然後把他送到縣政府,解釋了侵犯的原因,並要求砍頭。
黃認為會與他們同流合汙。於成龍認為要不要砍頭,由妳這個土豪劣紳決定。經過訊問,他得知男孩的罪行只是輕微過錯,根據法律,最高處罰是杖打,而不是死罪。黃私自使用刑罰,違反國家法律,也應受到調查。
於成龍壹針見血地斥責道:“妳把孩子送到官府,說明妳懂得朝廷的法律,卻擅自用刑,犯了‘藐視官府’的罪。”他下令用三十根棍子打黃。黃急忙磕頭求饒。
於成龍做了壹個漂亮的案例,當他被任命為長江防禦的平臺。江夏縣有個管軍餉的軍人。他的弟弟是個街頭流氓。壹次,他哥哥回家。當晚發生入室盜竊案,家中存放的壹筆軍餉被盜。如果妳失去了妳的薪水,妳將被斬首。弟弟不敢怠慢,就把弟弟捆起來,送到官前。經過刑訊逼供,哥哥承認了和其他歹徒壹起作案。政府抓了犯人,工資卻沒降。犯人只是說已經花完了。
於成龍去江夏縣辦事了。他聽說贓物還沒找到,但他想結案。他說:“如果我們找不到贓物,那就是壹個謎。怎麽能很快花掉幾千兩銀子?”於成龍在秘密調查後釋放了囚犯,稱他們都不是真正的小偷。縣長問真正的小偷在哪裏。於成龍伸手指著巡撫衙門裏的壹所軍校說:“這人是主犯。他的余黨已去木蘭山進香了,他今晚就會得到它。”
軍官們拿下了軍校,去他家搜查。損失的工資確實在他家。軍事學院的殘余也被抓獲。原來於成龍的包裏裝著壹份盜匪名單,還有他在盜匪團夥裏的臥底,於是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說謊者
明辨是非,平反冤獄
廉價辯論意味著幹凈利落,明辨是非。面對是非曲直,於成龍總是以“正義和良知”作為判斷的標準。於成龍康熙十八年執政時,福建省的監獄裏關滿了違反“移海令”或其他禁令的人。
清朝初期,為了對付鄭成功的反清勢力,政府頒布了“移海令”,禁止商船私自入海,禁止內地產品和貨物進行海上貿易。
於成龍上任伊始,就要解決數以千計的“通海”罪犯和隸屬於耿仲晶叛亂的罪犯的行刑問題。他只要刷壹圈,手壹揮,成千上萬的罪犯就倒地了。他覺得這是不對的,漠視人命,於是開始仔細翻看卷宗,發現這些凡人大多都是被冤枉的。遷令的實質是孤立反清勢力,使其失去援助。而這些普通人出海捕魚,交易,都是正當行為。他們出海是為了生計,不是為了補貼反清勢力。和耿的造反派壹樣,也有大量的人被脅迫或誤抓。
於成龍考慮再三,決定做些出格的事情。他向福建巡撫吳興祚請示,要求釋放這些人,但沒有得到允許。他還向太子康求情。舒潔同意了於成龍的請求。
釋放囚犯需要重新審判,程序很復雜。囚犯們被帶到院子裏等待。於成龍看到這個囚犯很可憐,就下令解除他的鐐銬,給他提供食物。犯人以為是斬首前的最後壹餐,害怕的哭了。最終,犯人冤案平反,無罪釋放,可以回家了。他們死裏逃生,紛紛向於成龍磕頭,感謝他的救命之恩。
於成龍明辨是非,將出海謀生的普通百姓與資助反清勢力的犯罪分子區分開來,挽救了搬遷令帶來的惡果,贏得了福建人民的擁護。
法院缺乏經費,監獄裏的犯人口糧不足,經常發生餓死人的事情。於成龍動員當地官員、士紳和富裕家庭捐款,購買食物,增加囚犯的口糧。他還捐贈藥物給囚犯治療。這些在當時都是很少見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