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以後還能退嗎?
維修基金不能退還。但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退貨。根據我國相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房屋滅失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的余額退還給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出售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出售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從同級國庫中予以沒收。
(三)本辦法適用於商品房和售後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應當遵循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授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新房維修基金怎麽用
1.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住宅區,業主要動用房屋維修基金,應當在公共設施或者公共區域嚴重損壞時提出申請,並取得住宅區過半數業主,或者占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的同意。然後業主委托物業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處)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處核查相關情況。如果情況屬實,需要在小區公示維修情況,確定預算金額。公示期滿後,應當按照相關程序實施招標事項並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經審計事務所審計後,按照確定的金額進行結算。
2.如果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時,業委會要根據業主的反映和平時工作檢查中發現的壹些安全隱患來確認維修的必要性。然後發起業主大會,業主大會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者授權物業申請辦理相關維修事宜。經住建局物業管理處審核確認後,與公告、預算壹起在全小區公示。然後按照招投標程序實施。項目建設驗收完成後,由審計事務所進行審計,並根據審計結果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