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是什麽?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需具備條件 : 1.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或者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 2.有符合規定的組織名稱、組織機構和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或者出資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合夥企業合夥人符合本辦法規定; 5.沒有發生已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重大變更事項,或者訴訟、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項; 6.高級管理人員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熟悉基金銷售業務,並具備從事基金業務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關機構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0人。二、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有哪些?
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是連接基金公司和投資者的紐帶。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根據主要特征劃分大致為如下幾類: 1、信息類 典型代表:東方財富網、新浪財經等財經網站。這類型的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主要是提供全面豐富的基金行業資訊。 2、客戶類 典型代表:京東金融平臺、支付寶理財頻道等。這類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是實力雄厚的互聯網公司於基金公司合作的***同在平臺中發行理財產品,壹般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直接與基金公司的基金產品對接。 3、銀券類 主體為原有渠道上的銀行、券商、基金構成。新辦法實施後,監管層希望通過引入第三方支付,建立壹個各個銷售機構都可以***享的基金結算中心,後續通過該平臺,再放開可參與基金銷售的機構。 4、理財類 典型代表:諾亞財富、展恒理財。理財派第三方基金銷售平臺壹直致力於理財經營,他們根據客戶的需求了基金產品的銷售。 5、研究類 典型代表:好買基金。壹些專門致力於基金行業的平臺,及提供最及時豐富的資訊,有提供各類基金理財知識,從寬度到深度上都圍繞“基金”展開,可謂是基金理財中的老學者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