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斷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完善網上業務流程,提高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發放的便捷性和規範性,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來南京就業創業,南京市制定了《江蘇省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南京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暫行辦法的通知》。對改善應屆畢業生的生活條件有很大幫助,是吸引人才的有效措施。
大壹新生租房要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1,心理準備:想清楚是整租還是合租?兩者各有利弊,壹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2、找房子:(找房子+看房)就南京而言,沒有熟人介紹很難找到房東,掛出來的個人房源也很少。二房東和信息平臺充斥著各種app。
3.註意交通,租壹個盡可能靠近公司的區域。通勤很重要!沒必要為了便宜去租壹個通勤要三個小時的房子。通勤時間長會嚴重影響休息和工作效率。請註意離地鐵站和公交站的距離,盡量有直達的公共交通。
4.關註社區的環境——包括衛生、治安、入住率和周邊基礎設施等。周圍有菜市場、地鐵、公交、商場、餐廳、電影院,會帶來很大的便利。
5.註意房屋條件和配置——盡量選擇水電穩定、通風的房子,確定是否有空調、冰箱、洗衣機、衣櫃、桌椅、衣架等。,後期可以節省很多安裝費用。
法律依據
江蘇省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南京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操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I .補貼和條件
(1)補貼對象
1.住房租賃補貼的對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港澳臺畢業生);
(2)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並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全日制研究生考試的學校。
3.留學申請人取得的境外大學的學位證書需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評估,並出具相關書面認證證明。
(2)補貼條件
1.住房租賃補貼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畢業後2年內申請有效補助;
(2)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與之建立勞動關系並簽訂勞動合同1年及以上;或在寧自主創業(非全日制經營除外),依法註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3)依法參加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參加我市失業保險。
(4)有本市戶籍困難,或者非本市戶籍無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並繳納房租。
2.根據有關規定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租房應與產權人或房屋經營單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支付租金,並按規定開具機制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租金發票),註明租房原因、月租金金額、租金支付期限等條款。
(2)港澳臺畢業生應取得南京市就業證。
(3)不得重復享受住房租賃補貼等本市人才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