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用自有資金放貸,壹般不會構成犯罪。從法律上講,即使妳借的錢再多,也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搞借貸,但都不用自己的錢。有些人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後以更高的利率把錢借給別人。有些人從公眾那裏吸收資金。先簡單說壹下資金來源不同,可能構成犯罪。高利貸出罪:以高利貸出為目的,從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或者兩年內因高利貸出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需要負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個人吸收20萬以上或者吸收30人以上,單位吸收100萬以上或者吸收150人以上,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以放貸為目的,向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壹百七十五條之壹以欺騙手段從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