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險滿壹年但是辭職了能不能報銷?
生育險滿壹年,辭職了是不能報銷的,要享受生育相關報銷,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壹、繳納生育保險時間累積滿壹年(部分地區略有出入);壹年內生育的話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報銷待遇的,生育保險不要求必須在在同壹個單位繳納;且職工是在職的,才可以報銷生育險;
二、在生育期間必須處於在職狀態,並繼續繳生育保險費用。如果已經辭職或者斷交的,就無法享受生育險,生育險的報銷分兩個部分:
1、醫療報銷,比如檢查費用、生產費用等,都可以通過生育險來報銷;
2、生育津貼,是補貼員工在產假期間的薪資。
生育險交滿壹年離職了還能用嗎?
1、生育險交滿壹年離職了是無法申請到報銷的,已經離職的情況下意味著生育保險斷交了,之前不管累計繳費期限是多少,在離職期間都是無法用戶生育保險申請到報銷的。壹般情況下,生育保險報銷是有有條件的,其壹是必須連續繳納滿壹年以上,有的地區規定是6個月;其二是在申請報銷的時候生育險必須是在繳納的狀態;
2、已經離職或者生育保險斷交的狀態無法報銷。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在生育津貼報銷到賬之前,生育保險都是不能斷交的。若是報銷還沒有完成就離職或者斷交生育險了,那麽可能會影響到生育津貼的發放。
生育險的報銷主要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其壹是生育醫療費用,這部分費用通常都是定額報銷的;其二是生育津貼,是根據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產假天數來計算的。
若是女性在生育期間沒有生育報銷,但是配偶有生育險的話,是可以通過男方的生育險來申請報銷的,只是報銷的費用沒有那麽高。
綜上所述,生育險壹般繳滿壹年就可以用。如果女職工所在的單位為其繳滿壹年的,則在職工生育時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參保,則職工生育時的產假工資由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