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大學生創業補貼條件:
補貼對象為我省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願望並積極求職創業的6類困難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
其中:
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通過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年度(即畢業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畢業生。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是指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員與其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畢業生。
殘疾畢業生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的畢業生。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度內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畢業生。
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其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畢業生。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度內經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畢業生(含脫貧攻堅期間的已脫貧戶畢業生)。
特困人員畢業生是指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畢業年度內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包括成年孤兒畢業生。
同時符合上述兩種及以上困難類別的高校畢業生,只能選擇其中壹種類別申報,不得重復享受。
擴展資料
發放原則和標準
1、發放原則。堅持自願申請、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2、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每人按2000元壹次性發放,用於畢業生在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補助。
3、列支渠道。求職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由負責學籍註冊的各普通高校、民辦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所在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財政部門承擔,省財政分配下達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時予以專項核撥。省屬高校求職創業補貼從2019年起由高校所在省轄市財政列支。
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