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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概述中的交易席位和交易單元怎麽理解?

 交易席位原指交易所大廳中的座位,座位上有電話等通訊設備,經紀人可以通過它傳遞交易與成交信息。證券商參與證券交易必須首先購買席位,席位購買後只能轉讓,不能撤消。擁有交易席位,就擁有了在交易大廳內進行證券交易的資格。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交易方式由手工競價模式發展為電腦自動撮合,交易席位的形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已逐漸演變為與交易所撮合主機聯網的電腦報盤終端。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機構,若要進入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除了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外,還要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交易權,成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參與人。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單元進行證券交易。參與者交易單元,是指交易參與人據此可以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交易業務管理的基本單位。因此,交易單元是交易權限的技術載體。會員參與交易及會員權限的管理通過交易單元來實現。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它指證券交易所會員取得席位後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設立的、參與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及服務的基本業務單位。

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06年l2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與交易單元管理細則》。該細則實施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原席位具有的具體交易權限壹次性切換給交易單元,其編碼及交易狀態均保持不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原席位進行的交易管理、信息發布等業務處理將轉換為對交易單元的相應業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