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利用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調節作用,配合國家宏觀戰略措施和產業政策,有效進行宏觀調控。三是綜合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通過技術、環境、能耗標準和科技創新手段規範市場準入。
在宏觀調控常用的“三個結合”中,手段的結合是第壹位的,即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既抑制了經濟增長過快和過熱,又防止了調控後經濟過熱和大起大落。
擴展數據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政府和市場是相互聯系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是經濟管理和調控的主體,是涉及發展全局的重大利益協調的主體。
市場是政府與各種微觀經濟經營者之間的橋梁,是分配各種經濟資源的基礎環節,是媒介產權產品和其他要素交換的基礎場所。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決定了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走向和運行質量。政府行為往往表現為經濟管理和宏觀調控,市場功能往往表現為供求關系、價格自律和自由競爭。
兩者密切相關,相互交織,缺壹不可。因為政府行為不能完善,市場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兩者都有弱點和局限性,需要協調和補充。
關鍵是尋求政府行為與市場功能的最佳結合,使政府行為在調節經濟、彌補市場功能失靈的同時,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和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