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對於職工個人而言,單位醫保繳費不再進入個人賬戶實施後,建立健全門診***濟保障機制,門診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支付比例從50%起步,同時擴大了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因此“弱化”後個人賬戶不會對職工的保障水平造成負面影響,而實際上提高了保障水平。
專家認為,建立健全門診***濟保障機制是壹個醞釀很久的改革方向。在不增加企業和職工負擔前提下,通過調整基金結構,完善支付方式,健全門診***濟制度,進壹步發揮醫保價值導向的戰略性購買功能,引導醫療資源配置和醫患雙方行為,可以推進醫療服務結構調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患者醫療負擔。
擴展資料
單位醫保繳費調整,不再進入個人賬戶
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而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這壹規定對醫保個人賬戶制度做出了巨大調整。按照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壹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壹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這壹政策自出臺壹直沿用至今。
也就是說,在本次調整前,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是個人醫保繳費的全部和單位醫保繳費的30%。而意見正式實施後,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而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將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意見明確提出,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同時值得壹提的是,意見提出,探索個人賬戶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中國經濟網—醫保個人賬戶結存已超8000億,單位醫保繳費不再進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