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是指股東投入資本的部分,但不能構成“股本”或“實收資本”,主要包括股本溢價、接受捐贈的實物資產、投入資本的匯兌損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和投資公積。資本公積主要有兩個目的,壹是轉增資本,二是彌補虧損。
如公司在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為654.38+0萬元,但股東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為654.38+0.2萬元,其中654.38+0萬元為實收資本,多出20萬元。
只是為了資本儲備。
盈余公積:盈余公積是指公司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余公積根據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壹般盈余公積。公益金專門用於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根據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壹種是法定盈余公積。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當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準備金。任意盈余公積主要由公司根據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於它們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是根據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提取的;後者由公司自行提取。
公司提取盈余公積主要可用於以下兩個方面:
(1)用於彌補損失。公司虧損時,應當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壹是用次年的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公司虧損時,可以用未來五年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以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限為五年。二是用以後年度的稅後利潤彌補。公司發生的虧損五年未全部彌補的,應當用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未彌補的虧損。三是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公司用提取的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由公司董事會提出,股東大會批準。
(2)資本化。公司將盈余公積轉為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盈余公積實際轉增資本時,應當按照股東原持股比例結轉。盈余公積轉增股本時,轉增股本後留存的盈余公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用於職工福利的資金。法定公益金從稅後利潤中提取5%-10%。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公司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在提取法定公益金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並可對公司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說去年的法定公益金是負數,那麽今年的法定公益金就是零。去年負的法定公益金應該填在哪個項目?
財政部2006年3月發布的《關於公司法實施後企業財務處理的通知》(財企[2006]67號)規定:自2006年6月5438+10月1日起,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按公司法第167條進行利潤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時,為了保持企業間財務政策的壹致性,國有企業和其他企業停止執行公益金制度。公益金2005年6月65438+2月31的余額轉入盈余公積金管理;公益金的虧損依次用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彌補。如仍有虧損,應結轉至未分配利潤賬戶,用以後年度實現的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經批準實行住房制度改革時,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會字[2000]295號)和《關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財務處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會字[2000]87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後,企業不得為職工購建住房,盈余公積金不得計入相關費用。尚未實行辦社會職能分離或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應嚴格履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並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資產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企業停止執行公益金制度後,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經董事會決定繼續提取的,應明確使用目的、條件和程序,作為負債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