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八、獎助金相關規定
重慶大學從2008年開始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以科研為導向、鼓勵優秀為目的的動態獎助體系。按照國家政策,從2014年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實行收費制度。學校將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收取學費,同時向全日制碩士生提供以下獎、助學金:
(壹)國家助學金
面向全日制碩士生(在職定向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具體辦法請查詢/)。
(二)國家學業獎學金
在學制年限內符合條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定向培養、國防生及電影學院研究生除外)可獲得學業獎學金,具體辦法請查詢/)。學業獎學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評選壹次。
(三)國家獎學金
在學制年限內符合條件的優秀研究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博士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每生每年2萬元,每學年評選壹次)。
(四)新生獎學金
學校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者有機會獲得2萬元、1萬元、5千元的壹次性獎勵。復試階段可向所報考學院申請。
(五)其他獎助金
學校設立了創新基金、院士基金、國際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等,具體名額和金額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六)困難補貼及助學貸款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申請困難補貼及助學貸款。
九、其他事宜
1、因受網報系統部分字段長度的限制,專業目錄中備註的復試科目、同等學力加試科目部分內容被省略,請各位考生仔細查閱我校《重慶大學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專業的詳細內容。
2、專業名稱前標有“☆”的招生專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優秀碩士生可申請碩博連讀,取得博士資格後享受博士生待遇。
3、專業名稱前標有“★”為國務院學位辦備案的壹級學科下自主設置的目錄外二級學科專業。
4、根據有關規定,所有學生在讀研期間,凡在學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須繳納住宿費(定向培養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宿舍)。
十、錄取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政治思想品德、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壹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及學籍,已畢業學生將追回學歷證書並取消其學位。
十壹、學費
根據國家文件要求,每個研究生需交納學費,各專業學費標準待重慶市物價局和學校審定後及時在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