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付款;
(2)個人繳費;
(三)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入;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
第六條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個人繳費累計實賬。對於財政全額繳費的單位,單位根據單位提供的資料,以記賬方式繳費,每年按照國家統壹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入賬;對於非財政全額出資的單位,單位繳費應當在實賬中累計。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作,按實際收益計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包括繳納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完成抵扣的,不結轉下壹年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