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利用
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增效暨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
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部證券”或“保
薦機構”)作為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信息”或“公司”)
2014 年度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就長城信息利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增效
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並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壹、理財情況概述
1、理財的目的
在不影響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
有季節性閑置資金通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和監管的金融機構進行
理財,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為公司與股東
創造更大的收益。
2、投資金額
使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陸億元的自有季節性閑置資金進行理財,上述資金額
度可以循環使用。
3、投資方式
公司通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和監管的銀行、中國財務購買理財
產品,其中通過中電財務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元。
公司用於理財的自有季節性閑置資金,不投資於股票及其衍生產品、證券投
資基金、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理財產品及其他與證券相關的投資。
4、投資期限
自決議通過之日起壹年內。
二、理財的資金來源
公司進行理財所使用的資金為公司自有季節性閑置資金,資金來源合法合
規。
三、需履行的審批程序
由於本次委托理財涉及關聯交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
定,本次理財的資金額度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理財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理財是通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和監管的金融機構購買理
財產品,公司對理財產品的風險與收益以及未來的資金需求進行了充分的預估與
測算,相應資金的使用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與主營業務的發展,並有利
於提高公司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五、風險控制
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對理財的權限、審核流程、報告制度、受托
方選擇、日常監控與核查、責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詳盡的規定,以有效防範投資風
險,確保資金安全。
六、關聯交易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與中電財務實際控制人同為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通過中電財務進行理財事項屬於關聯交易。
1、關聯方基本情況
(1)關聯方名稱:中國電子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2)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3)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東路 66 號甲 1 號樓二十、二十壹層
(4)法定代表人:鄧向東
(5)註冊資本:1,750,933,000 元
(6)成立時間:1988 年 4 月 21 日
(7) 業務範圍: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
代理業務;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辦理成員
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辦理成員單
位之間的內部轉帳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對
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從事同業拆借;經批準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承銷
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有價證券投資,投資範圍限於銀行間市場國債、央行票據、
金融債、短期融資券、企業債,貨幣市場基金,新股申購。
(8)實際控制人: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9)主要股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 41.9654%;南京中電
熊 貓 信 息 產 業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5.1293% ; 中 電 廣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3.7069%;武漢中原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 5.7112%;長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7112%;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持股 4.9606%;中電智能卡有限責任公
司持股 2.1451%;深圳桑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 0.6703 %。
(10)資本充足率: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資本充足率為 27.40%,符合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不得低於 10%的規定。
2、關聯方歷史沿革
中電財務的前身是中國信息信托投資公司,1988 年 3 月 15 日經中國人民銀
行批準,同年 4 月 21 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為全國性非銀行金融
機構,是電子工業部的直屬企業,業務受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導、
管理、監督、協調和稽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經中國人民銀行[2000]243 號文批
準,改組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並更名為中國電子財務有限責任公司,2001 年
起 開 始正式運營,並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目前公司註冊資本 為
1,750,933,000 元人民幣。
3、該公司財務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營業收入 430,615,351.65 428,512,480.04 376,484,346.98
凈利潤 255,756,231.70 227,659,405.67 224,696,249.25
單位:人民幣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凈資產 2,834,236,398.72 2,572,110,796.31 2,484,532,197.41
4、與長城信息的關聯關系
公司控股股東與中電財務實際控制人同為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股權控制關系如下
中國電子
20.17% 41.9654%
長城信息 中電財務
5、關聯交易補充說明
公司 2013 年 9 月 13 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壹次會議、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開的 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與中國電子財務有限責
任公司開展資金結算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與中電財務繼續簽訂《金融服務協
議》,由中電財務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資金結算、授信融資、銀行承兌
匯票貼現等金融服務。根據協議,在 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中電財務公司資金存款總額度分別不超過 2014 年 3 億元、2015 年 3.5 億元、2016
年 4 億元;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電財務公司為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貸款總額度分別不超過 2014 年 3 億元、2015 年 3.5 億元、2016 年 4
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2013 年 9 月 17 日 2013-31 號《長城信息與中國
電子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開展資金結算業務的公告》。
現公司為更加充分利用中電財務所提供的內部金融服務平臺,提高資金使用
效率,擬在 2016 年 4 億元的額度內通過中電財務進行理財增效,本次關聯交易
尚須獲得公司股東大會通過,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沒有與中電財務發生關聯委托理財。
七、獨立董事關於理財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利用季節性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已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
法規與規則的規定。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了理財的審批流程與權
限,加強風險管控,可以有效防範投資風險,保障公司資金安全。公司本次利用
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增效,有利於提高公司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
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不存在損害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我們認為本項關聯交易未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決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關聯董事何明、戴湘桃、蔣愛國、張安安、黎軍均對此關聯交易議案回避表決。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事項已經長城信息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
發表了同意意見。在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長城信息利用季節
性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增效,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本次長城信息
利用季節性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理財增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本保薦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