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向投資者還本付息的行為。很多人認為把錢存在銀行利息低不劃算,自己也沒有投資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只要有人能給高額利息,或者看到別人從非法集資中獲得豐厚的利益(往往是表面的),就禁不住誘惑,想都別想,恨不得把自己的血汗錢借給沒有經過有關部門依照法律程序批準的單位和個人,甚至不惜賣掉自己的房子來集資。眾所周知,參與非法集資往往會讓妳損失巨大,不僅利息會變成肥皂泡,本金也會被打。非法集資的危害是巨大的,不僅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危害群眾和社會,損害群眾利益。很多市民放心地把錢借出去,壹開始嘗到了壹點甜頭(利息),最後卻血本無歸。他們真的想哭。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吉首市集資案就是典型。當金錢像空氣壹樣蒸發的時候,受害的是廣大群眾。有的市民不僅因為集資返貧,還窮到買不起日用品,甚至無家可歸;有些市民雖然還沒到這種地步,但是恨不得把壹塊錢掰成兩瓣。據去過吉首市的人說,2塊錢坐的空調大巴沒人坐,很多出租車司機下崗了。可見,非法集資對公眾的危害是巨大的。嚴重危害社會。非法集資不僅破壞了國家金融的正常運行,還擾亂了社會秩序,損害了政府和國家的形象。非法集資案件爆發,社會治安會出現波動,公民出行安全系數降低,違法違紀犯罪增加,地方經濟也會嚴重下滑。可見非法集資的危害是巨大的。除了相關政府積極打擊非法集資,廣大民眾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增強免疫力,即使非法集資在千裏之外。只有這樣,非法集資才能不存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