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入單位賬戶和密碼;
2、綜合申報;
3、生育津貼網上申報;
4、生育網申銀行賬號維護(錄入壹次後長期有效);
5、生育津貼網上申報;
6、選擇未核算記錄;
7、核算;
8、選擇已核算記錄;
9、提交審核;社保經辦機構在提交審核後的30天內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計發。
生育津貼包括哪些內容:
1、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並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3、壹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壹次性補貼:在壹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壹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