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補貼政策:
1、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和消殺支出地方財政給予補貼支持。對零售和餐飲行業重點崗位從業人員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全額補貼支持;對零售和餐飲企業防疫消殺的支出,給予補貼支持。對機場港口、冷鏈相關企業人員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全額補貼支持。
2、向抗疫壹線人員發放臨時性補助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向參與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區工作者適當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向社區誌願者適當發放臨時性補貼。對疫情防控壹線職工,特別是醫務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公安幹警、物資保障和生產壹線職工等開展慰問。
3、對企業職工線上培訓進行補貼,受疫情影響企業職工線上職業培訓每人享受補貼由原先1次增加到3次,直接補貼到用人單位。企業職工線上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個培訓項目600元,每個項目培訓課程時長不少於24課時。
4、調整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下列標準計發失業保險:第1-12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975元/月;第13-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580元/月;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330元/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