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詳細信息: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綏化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縣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對人力資源專業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負責技工教育;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實施意見;制定鄉、鎮、社區基層就業發展規劃,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設;制定創業和促進就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和調控,維護就業形勢穩定和保險資金收支總體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綏化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正常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推薦和培養;組織、協調和落實吸引專家和留學人員來蘭州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對部分企業實行解困穩軍政策;負責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九)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政府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全面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重大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或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引進國外智力。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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