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開始,香港特區政府推廣“強積金”退休養老制度。但為了整合公務員退休和養老金,規定2000年以前入職的公務員,壹律享受原有的養老金制度,由政府資金支持。2000年後,無論是公務員、企業員工還是私人,都將實行統壹的“強積金”退休和養老金制度。與內地社保相比,香港退休“強積金”最大的特點是企業和個人強制繳納的公積金歸個人賬戶所有,不參與社會統籌。他們交多交少,完全歸自己所有。那麽,有人會問,在強積金制度下,個人和雇主強制性供款的養老金能否滿足未來退休的需要?特區政府如何管理這筆錢?如何保證退休公積金的保值增值,獲得遠高於通脹的收益率,實現養老金充足?事實上,特區政府之所以選擇第二種養老金規劃制度,即退休強積金制度,與香港作為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壹的地位有關。在港英政府下,香港建立了完善的金融體系和歐美的私人財富投資管理體系。銀行、保險、基金、證券公司等世界500強金融機構90%以上落戶香港。
香港財富參與世界各地的投資流動,金融業高度發達,為特區政府投資管理收益穩定、運作安全的退休強積金提供了前提。香港的退休強積金由香港特區政府委托的多家世界級保險公司投資管理,主要運用“基金定投、福利收益、風險分散”的理論,通過分散購買“環球* * *壹基金”進行長期投資。由此可見,香港人對退休金強積金制度的認同,關鍵在於強積金的投資管理是否真的安全可靠。幸運的是,基於全球三大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人完全認同“資金定投論”和“福利投資”,實現財富的爆發式增長。這就是香港人財商的高度和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