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我們醫院。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保證您的醫療順利進行,使您早日康復,請了解醫療診斷中的“五懂五知”。
壹,五明白。
妳要明確檢查,治療,醫療付費。所以,妳壹定要明白,這是妳看病的權利。
1.了解醫療費用和藥品費用用在哪裏:我們在門診和病房大廳都有電子顯示屏和觸摸屏,公示我院各類藥品價格。我們免費提供您使用的藥品清單和住院病房各項費用的明細清單,供您核對確認。
2.了解診斷什麽病:我們有義務在診療過程中告知妳患的是什麽病,同時要在門診病歷上註明診斷,這涉及隱私和保護性醫療。
3、了解應該做什麽: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有義務告訴妳需要做什麽,其必要性和註意事項。大型檢查和創傷檢查也需要妳的同意和簽字。
4、了解疾病的治療方法:在治療過程中,醫護人員有義務告知妳幾種治療方法及其優缺點,幫助妳選擇最佳的治療方法。有些治療計劃需要您的同意和簽名。
5.了解疾病轉化應註意的事項: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有義務告知您疾病的轉歸、預後、預防及註意事項,使您盡快康復,減少或避免復發。
二,五知道
為了給自己和他人創造壹個良好的就醫環境,除了在就醫過程中應該享有的權利外,還應該知道自己的義務等事項,也就是醫療中的五知。
1.知道診療秩序和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根據公安部、衛生部通告[2001]12,醫療機構是救死扶傷、保護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會公共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的診療秩序,侵犯醫療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因此,請維持醫院的秩序。
2.知道應該尊重醫務人員的診療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全社會都應當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醫生有權進行醫學檢查、疾病調查、醫療,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和保健方案。”因此,請尊重醫務人員的工作,配合其合理的診斷、治療和護理工作。
3.了解特殊檢查和手術應履行的程序:患者對其疾病、疾病的診斷和治療享有知情同意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承擔告知義務。《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其病情、診斷和治療的知情權。在實施防護措施時,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應當將相關情況告知患者家屬。妳有選擇診療項目的權利,同意特殊檢查、治療、手術也要辦理簽字手續。
4.了解疾病的診療項目和藥品價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履行告知義務,讓患者了解其疾病可能存在的醫療風險和影響預後的註意事項,出具藥品和住院費用清單。
5.知道醫療糾紛要依法解決:在醫療過程中對診療有異議的,按以下程序解決:首先向科主任反映情況,協商解決。如果對科室的解決方案不滿意,門診會向門診辦公室投訴;住院病人向黨委辦公室、醫務處、護理部投訴。討論、分析、得出醫院結論並與部門領導和各方進行調解。
雖然經過協商調解,他們對醫院的結論仍不滿意,但無法達成壹致。患者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學鑒定,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直接解決。
此外,住院患者有權向科室主任* * *封存病歷,也可以在辦理出院手續後到病案室復印客觀病歷,即記錄患者的癥狀、體征、病史、輔助檢查結果、醫囑等客觀信息,包括為患者實施手術、特殊檢查及其他特殊治療時患者或其近親屬簽字的醫學書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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